​​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010-64428780

总部投诉电话:010-64421281

用户协议

用户服务协议

甲方:北京股商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重要提示:有关公示信息和风险提示,已在《风险揭示书》和《投资者风险评估问卷》中完整列示,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请签署本协议前认真阅读。
根据《合同法》《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管理暂行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以证券分析软件工具的方式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风险揭示书》

北京股商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的企业法人,是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机构会员。您在接受北京股商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投资服务前,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及《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接受服务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损失的所有因素。投资者在接受证券服务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业务规则和证券分析软件用户服务协议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接受证券服务的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不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作出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特别提示:投资者应签署本风险揭示书,表明投资者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接受证券服务的风险和损失。
证券是风险较高的投资品种,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理解风险的程度,风险控制能力以及投资经验有较高的要求。本揭示书旨在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并且帮助投资者评估和确定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鉴于投资风险的存在,在签订证券分析软件用户服务协议时,投资者应该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必须确保自己理解有关协议的性质和规则;并依据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承担风险的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购买证券分析软件产品或是否依据购买的证券分析软件产品作出投资决策操作。
北京股商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专业机构,证券资格证书流水号:000000029161    北京股商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是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已经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具体信息可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上查询。
北京股商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园悠乐汇606号楼(A3)三层308房间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010-64428780                        总部投诉电话:010-64421281
北京股商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仅通过证券分析软件工具提供服务,提供的投资建议,需要用户自主做出证券投资决策,独立承担证券投资风险;北京股商提供的投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可能在任何市场环境下长期有效;投资服务不能确保投资者获得盈利或本金不受损失。
北京股商不受理投资者的资金或者资金账户的直接证券投资操作。不得从事代客理财,不承诺投资收益,也不与投资者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分担投资损失。
投资者在接受服务时,应保管好自己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和相应的密码,不要委托公司人员管理自己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代理买卖证券,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建议依据的证券研究报告和投资分析意见等,可能存在不准确,不全面或者被误读的风险,投资者可以向公司了解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和发布时间以及投资分析意见的来源,以便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作出理性判断。
投资者在接受北京股商的投资顾问服务前,已经明确北京股商的证券投资顾问的收费标准和方式,投资顾问服务收费账户为:
公司汇款账号:民生银行698375258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公司名称:北京股商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顾问服务费应向北京股商公司账户支付,不得向投资顾问人员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
投资者在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应向北京股商说明自身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等情况并接受评估,以便于北京股商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服务需求,向投资者提供适当的证券分析软件产品。
投资者应该向北京股商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和服务获取方式,如有变动须及时向北京股商进行说明,如因投资者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投资者未能及时获取证服务,责任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在接受北京股商的投资顾问服务前,已经知晓北京股商可能存在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职责的风险;北京股商及其人员可能会存在的道德风险。当投资者发现北京股商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利益冲突情形,如泄露客户投资计划,传播虚假信息,进行关联交易等,投资者可以向北京股商投诉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证券分析软件工具所引用信息和数据均来源于公开资料和合法渠道,北京股商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顾问和分析师力求证券分析软件工具产品内容中引用资料和数据的客观与公正,但不对所引用资料和数据本身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保证。证券分析软件工具产品中的任何观点与建议仅代表产品内容当日的判断和建议,仅供阅读者参考,不构成对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也不保证对做出的任何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更。
局限性说明:在接受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的投资建议或者类似功能服务前,请您务必了解其实际功能、信息来源、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由于您自身原因导致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使用不当或受到病毒入侵、黑客攻击等不良影响的,由此导致的风险将由您自行承担。产品由于证券技术分析方法本身固有的局限性,无法实现100%准确,客户在使用时需多方考证,由于此类问题而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软件的局限性详细说明如下,请您认真阅读了解。
1、数据来源:是北京股商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 LEVEL行情数据所开发的证券行情软件,证券分析软件工具所引用信息和数据均来源于公开资料和合法渠道。上述信息数据可能由于来源差错或传输中出错造成数据不完整或不准确,但并非本公司原因,用户在使用时需多方考证,由于此类问题而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除本公司特别声明外,对于公司提供的信息数据内容,用户不应将其视作公司明示、默示地承诺证券投资收益,不应将其视为具体证券品种选择/买卖时机的建议,不应将其视为对证券品种的走势、投资证券的可行性分析、预测或建议,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证券投资咨询/建议。公司对用户投资操作可能带来的风险或损失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或其他民事责任。
2、技术分析:在本公司所知的范围内,本公司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公司通过软件产品为用户提供财经金融资讯和行情数据信息,并通过相关数据分析系统、统计运算模型对上述资讯和数据进行整理、加工和集成,为用户提供高附加值的信息和数据服务,以利于用户在投资过程中理性决策、控制风险。由于证券技术分析属于统计运算规律,其运算结果是对过往数据的概率统计,无法实现100%准确,部分符合运算结果的的股票和指数未来也可能发生小概率事件,客户在使用时需多方考证,慎重决策,避免由于对统计规律的不了解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3、选股方法:股票池中的个股由计算机利用公式根据交易数据筛选而出,存在局限性,并非都适合立即可以买入,投资者应结合股票基本面和市场热点的动向选择合适的投资品种以及投资时机,并综合参考多个股票池以降低风险。
4、软件固有风险提示:软件存在更新及时时可能不足,数据传输时效性有延时,程序原因导致的内容更新滞后、提示窗口出现异常不能弹出,以及需要安装最新Flash插件才可使用等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由于上述诸多固有的软件产品缺陷,据此作出投资决策买卖股票操作是有概率意义上的亏损可能,并且北京股商软件产品不能预期买卖以后的个股走势情形。投资者应对此有完备的认识。
5、软件其他相关:由于我们还无法将有关的影响证券市场走势和个股涨跌的因素全部都归纳到北京股商的服务中;由于我们在培训用户使用北京股商公司软件产品过程中,存在双方的不足因素等等,产品存在的包括上述但不仅限于上述存在的固有缺陷,我们予以诚实的确认。因此,北京股商的软件产品不能100%准确预测全部股价的涨跌走势,投资者在使用软件时参考有关的资讯和指标在某种情况下显示的时点,并据此决策买卖某一只或者某一些股票,有可能产生盈利或亏损。仅向特定客户提供服务,未经北京股商授权许可,任何引用、转载均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北京股商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功能和栏目进行调整和升级,上述调整不另行通知。数据和信息更新通过互联网的方式传递绐客户,托管在电信机房,因为托管机房故障或者互联网其他原因导致客户不能正常接收最新信息,北京股商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免责。
投资者在使用北京股商提供的收费或者免费的软件产品时,必须仔细阅读相关说明书,了解其实际功能、信息来源、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由于您自身原因导致本软件使用不当或受到病毒入侵、黑客攻击等不良影响的,由此导致的风险将由您自行承担。
本人声明我已完整阅读了本风险揭示书,并对北京股商提供的服务的风险和软件产品的固有缺陷产生风险因素可能给我投资证券带来的亏损有完备性认知后,慎重签署证券分析软件用户服务协议。
投资者姓名:
签署日期:

投资者风险评估调查问卷

您好!我们是北京股商培训教育管理团队,在您决定选择股商之前,请您先填答这份问卷。您的资料我们会给予保密,所有数据仅用于统计分析,请您放心填写。

1.您的年龄是?

A 18-30 B 超过60岁 C 51-60 D 31-50

2.您的学历

A 高中以下 B 专科 C 本科 D 研究生或研究生以上

3.您目前的职业

A 待业或退休 B 无固定工作 C 企事业单位固定工作 D 私营业主

4.您的家庭年收入折合人民币为?

A 5万元以下 B 5-10万元 C 10-20万元 D 20万元以上

5.在您每年的家庭收入中,可用于金融投资(储蓄存款除外)的比例为?

A 小于10% B 10%至25% C 25%至50% D 大于50%

6.您进行投资的主要目的是:

A 确保资产的安全性,同时获得固定收益
B 希望投资能获得一定的增值,同时获得波动适度的回报
C 倾向于长期的成长,较少关心短期的回报和波动
D 只关心长期的高回报,能够接受短期的资产价值波动

7.您的投资知识:

A 缺乏投资基本尝试 B 略有了解,但不懂投资技巧
C 有一定了解,懂一些的投资技巧 D 认识充分,并懂得投资技巧

8.您以往的投资以什么产品为主?

A 存款 B 债券,偏债型基金
C 股票,偏股型基金 D 金融衍生品(如期贷,外汇等),私募股权投资

9.您有多少年投资股票,基金,外汇,期贷,金融衍生品等风险投资品的经验(投资经历越长,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越强)?

A 没有经验 B 少于2年 C 2至5年 D 5至8年

10.以下哪项描述最符合您的投资态度(高收益意味着要承担高风险)?

A 厌恶风险,不希望本金损失,希望获得稳定回报
B 保守投资,不希望本金损失,愿意承担一定幅度的收益波动
C 寻求资金的较高收益和成长性,愿意为此承担有限本金损失
D 希望赚取高回报,愿意为此承担较大本金损失

11.您如何看待投资亏损:

A 很难接受,影响正常的生活 B 受到一定的影响,但不影响正常生活
C 平常心看待,对情绪没有明显的影响 D 很正常,投资有风险,没有人只赚不赔

12.您计划的投资期限是多久?

A 1年以下 B 1—3年 C 3—5年 D 5年以上

13.您的投资目的是?

A 资产保值 B 高于同期存款 C 资产稳健增长 D 资产迅速增长

14.您进行投资时所能承受的最大亏损比例是:

A 10%以内 B 10-30% C 30-50% D 50%以上

15.您期望的投资的收益率:

A 高于同期定期存款 B 10%左右,要求相对风险较低
C 10-20%,可承受中等风险 D 20%以上,可承担较高风险

您的回答给予了我们很大的帮助,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计分标准 A=1分; B=2分; C=3分; D=4分
参考计分标准得出您的测试评分:
风险等级判断
下表是根据您对上述问题回答的总分,借此评估您在面对风险时所持有的一般态度。
您的风险等级    风险承受能力
保守型        15—23分
属于可以承担低风险而作风谨慎类型的投资者.您适合投资于保本为主的投资工具,但您因此会牺牲资本升值的机会
稳健型        24—35分
属于可以承担低至中等风险类型的投资者.您适合投资于能够权衡保本而亦有若干升值能力的投资工具
成长型        36—47分
属于可以承担中等至高风险类型的投资者.您适合投资于能够为您提供升值能力,而投资价值有波动的投资工具
进取型        48—60分
属于可以承受高风险类型的投资者.适合投资于能够为您提供升值能力而投资价值波动大的投资工具.最坏的情况下,可能失去全部投资本金并需对您投资所导致的任何亏损承担责任 。
协议正文
付费用户(即签订合同付费的正式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同意成为本公司股商培训终端正式用户,接受本公司提供的证券分析软件工具及在线金融培训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请于购买前仔细阅读如下条款,一旦确认购买视为接受本合同各项条款以及后续变动:
第一条   投资顾问服务内容与方式
1.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采用证券分析软件工具的方式,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设计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顾问服务。甲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证券分析软件工具为甲方开发的软件产品
2.  甲方产品提供的投资顾问服务包括:
(1)  通过软件产品固有的数据模型和分析工具,向乙方提供涉及证券及相关产品的投资参考建议,投资参考建议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辅助乙方作出投资决策,引导乙方理性投资;
(2)  向乙方揭示证券投资的风险及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应告知的其他信息;
(3)  向乙方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围绕甲方产品使用技巧传播证券投资知识和技能。
3.  乙方可以在工作日9:30-11:30,下午1:00-5:00工作时间段,拨打甲方提供的客户服务专门咨询电话,享受甲方提供的服务与产品安装,使用相关的咨询服务。
4.  甲方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乙方进行回访,对甲方提供产品的使用问题征询乙方的意见,以期提高乙方对甲方提供产品的使用效率。
5.  甲方提供投诉电话010-0000000 64421281,供乙方投诉在接受甲方投资顾问服务中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承诺提供专业服务,不承诺投资者获取投资收益,也不与投资者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分担投资损失。
2.  甲方不受理乙方的资金或者账户的直接证券投资操作。
3.  甲方就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B股股票,基金,权证及债券等,软件产品为载体,通过互联网,向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沪深股票行情数据信息及相应的数据分析和资讯信息。甲方尽力保证支撑产品运行的后台信息系统的稳定与正常,尽力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安全性,规避错误的发生。
4.  甲方提供的产品及所涉及的内容,均受版权保护,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复制,传播,修改,转让,分许可,开发衍生产品,反汇编,反编译或者许可他人从事上述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  本协议及甲方产品购买支付凭证是确认甲乙双方存在服务关系的依据。乙方在购买甲方产品后,凭用户名和登录密码使用甲方产品。甲方忠告乙方应切实保管好本协议原件,费用支付凭证,并妥善保管和使用用户名,登录密码,以便于乙方维护权益。如因乙方未妥善保管前述文件信息,致使乙方权利主体身份认定发生障碍,造成乙方维权不能或维权延迟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  甲方禁止性行为:
(1)  接受乙方委托从事证券投资;承诺收益,分享收益,分担损失;
(2)  依据虚假信息,内幕消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
(3)  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4)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5)  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6)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他人的合法权益;
(7)  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8)  泄漏客户资料;
(9)  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及时向甲方支付费用。
2.  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
3.  乙方在获取甲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内容后,此内容禁止向第三方或者乙方的分支机构传播。
4.  乙方深刻理解证券投资的风险,充分认识到甲方提供的投资顾问服务仅供乙方参考使用,不构成乙方进行投资决策的依据;乙方自行用于投资决策的依据,甲方不对此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5.  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私自签订任何形式的协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若乙方在本协议中披露的身份事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该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但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原件的持有,费用支付凭证,注册的用户名,登陆密码等文件信息,确定乙方的真实权利主体。
7.  乙方有权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提出解除协议。乙方在通知解除本协议时应一并向甲方提供本协议原件,费用支付凭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证明文件。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及相关证明文件后,应予以及时终止本协议;如甲方已经收取乙方服务费的,应办理退款手续。
第四条   免责条款
1.  甲方尽力提供完整,及时,准确的信息,但不对所提供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承担任何责任。
2.  甲方全力保障信息的优质传输,但不对因任何原因造成的信息异常或信息传递异常情况所致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3.  因发生不可抗力,政策法规规定,监管机构等政府机关要求,通信链路中断,软件系统故障,黑客攻击,网络中断,病毒侵害,信息源异常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向乙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或投资顾问服务内容发生遗漏,错误,丢失,延迟,中断等情形的,甲方不对此向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  因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授权的信息发布机构,证券信息提供商,卫星传输线路,电信部门,网络服务提供商,上市公司信息提供商,服务期故障灯原因造成的信息传递异常,错误,中断,切断等非甲方原因而引起的事件,均构成本协议项下的意外事件。地震,台风,风暴,暴雨,雪灾,水灾,火灾,战争,罢工,骚乱,戒严,政府行为,爆发性和流行性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疫情及其他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均构成本协议下的不可抗力。
2.  甲方有义务尽全力确保沪深证券市场行情信息的准确和可靠,甲方和沪深交易所均不承担传输过程中造成的遗漏和损失。由于上述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暂时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加以解决,尽力协助有关单位,使之恢复正常。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  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2.  因本协议原因,甲方对所了解的一方个人财产状况及个人股票资料等应保守秘密,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外传,但司法机关要求除外。
3.  乙方在获取甲方提供的投资顾问服务内容后,此内容禁止向第三方或乙方的分支机构传播。否则甲方将立即终止协议,并保留对乙方发起诉讼主张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   服务产品分类,期限和服务费用
产品名称:
甲方:北京股商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服务内容: (备注 : )。
2、服务金额¥: 元(大写 : )。
3、服务周期: 月   季度   年);自 日起 日止(备注: )。
第八条   服务费用缴付
1.  本合同服务费以乙方实付价格为准。乙方于购买产品及服务时,应以汇款、在线刷卡或其他本公司提供的支付方式一次性缴清全部费用,本服务将于乙方付清全额款项并同意签署本合同后开通使用
2.  乙方选择现金支付、汇款或由金融机构办理分期支付时,请先与甲方联系,以便提供相关信息数据。
第九条   服务使用规则
(一)  一般规则
1.  乙方购买终端产品后,可使用相对的终端产品功能,可享有观看直播和点播的服务;
2.  录制培训课件需要使用视频密码登陆;
3.  以天计算终端产品使用服务;
4.  使用权限账号须全数缴清所购买服务款项后开通;
5.  如因乙方将自有账号出借或售卖给其他第三人使用造成的相关损失,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  退换服务规则
乙方有权自签订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解除协议,甲方收到用户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本协议即予终止。
上述期限之后,非因服务质量问题,乙方不得要求乙方退款,服务质量问题指因服务无法正常使用和正常查看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技术故障。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1.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必须有双方共同确定,并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如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另行向甲方购买除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约定的产品之外的其他产品或进行产品升级或更换产品的(新产品),视为双方就本协议项下的甲方产品,有效期和费用进行了变更,双方无需另行签署服务协议。
2.  如发生甲方工作人员口头或书面承诺的内容超越本协议约定事项的,乙方不应当将此理解为本协议条款的补充或变更,而应当立即通过本协议披露的甲方投诉电话向甲方进行投诉。
3.  如果因为国家政策调整,或者证券交易所及其授权信息提供商不再向甲方提供相关信息,数据,而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协议终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如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在乙方付款后生效至甲方提供的产品服务期满后终止.。
2.  《风险揭示书》《投资者风险评估问卷》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签署本协议视同完成《风险揭示书》《投资者风险评估问卷》之签署。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北京股商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伙伴
做更好的股票!

京ICP备15034043号-5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号: ZX0006
版权所有 北京股商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网站所有涉及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均由北京股商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供。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法律声明免责声明

关于我们
官方微信
联系我们
010-64428780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010-64421281

总部投诉电话

客服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园悠乐汇606号楼(A3)三层308房间